对迷糊传播商业广告的处理决定

作者:幻焕 时间:2020-05-10 分类:官方公告

根据《风栖条例》精神,我们对于5月8日传播商业广告的迷糊,做出以下处理:

一、禁言迷糊一分钟。(已实施)

此事件是风栖管理层坚持依法治区的又一体现,联合社区还是民主自由的社区。


附:有关迷糊传播商业广告的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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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糊提出质疑,询问这是否符合《风栖条例》精神。前任社长叉鸡解释迷糊的行为违反了《风栖条例》,在传播商业广告。随后,迷糊仍不服气,进行了对峙。连一旁的火山喵也加入了进来复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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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叉鸡耐心地解释道:“要交钱即盈利。”迷糊这才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,接受了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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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风栖条例》即时通讯篇规定: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宣传。望广大社员积极学习《风栖条例》,规范好自己的行为行动,尽量避免违背条例精神的行为的发生。